关于调整现场会见预约方式的通知
全体服刑人员家属:
即日起,服刑人员亲属可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gdjyj.gd.gov.cn/hjyy/wxhjyy/上预约现场会见。原国科服务APP现场会见预约方式不再使用,已预约并审核通过的,按预约时间到监狱办理;已预约未审核的,请在“粤省事”或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重新预约,按有关要求办理。
一、预约方式:
详见“家属现场会见预约操作说明(链接)”。
二、注意事项:
(一)服刑人员亲属须至少提前5日预约,按照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对应的会见日办理。
(二)预约成功后,带好证件、证明材料、核酸报告等,提前到达监狱会见办证大厅办理(如预约了9:00-10:00批次的,请在9:00前到达监狱),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会见。
1.首次会见:出示会见人居民身份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罪犯关系的证件、证明,经过工作人员核实后无异常办理会见。
(1)与罪犯是夫妻的,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2)与罪犯在同一户口的亲属,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3)与罪犯不在同一户口的亲属,提供身份证和乡镇(街道)、公证机构、户籍部门等出具的关系证明。
2.非首次会见:出示会见人居民身份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12周岁及以下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办理会见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已通过预约的家属到监狱后,配合监狱工作人员管理,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以便查验,并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保持健康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于体温超过37.3℃、健康码非绿码、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可疑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暂不办理现场会见。
(四)暂停会见的情形
1.罪犯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隔离审查、禁闭、集训、处于严管级或其它影响监狱安全、有碍罪犯改造的情形,暂停会见。
2.亲属持无效证件或与所持证件不符、未按规定审核、精神或行为明显异常、患严重传染病、携带危险品或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有碍罪犯改造的,不得办理会见。
(五)其他会见形式
除现场会见外,还有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和可视亲情电话两种会见方式(仍按原预约途径),此三类会见形式只能选择其一,当月已预约远程会见或可视亲情电话的,家属不能再预约当月现场会见。
广东省河源监狱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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