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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否可以会见?如何办理会见?

时间:2021-10-21   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访问量:-

 

答:根据司法部《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律师会见罪犯:(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2)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3)代理调解、仲裁;(4)代理给类诉讼案件申诉;(5)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6)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7)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搜索“监狱服务”进行网上预约,按提示上传下列材料,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或介绍信、服刑人员本人委托书(或服刑人员近亲属的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等,仅限首次会见)及其他资料。律师会见仅限工作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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