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汇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服刑人员亲属:
根据《广东省监狱罪犯个人钱款管理办法》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九条 罪犯可接收监狱监管改造系统内登记的罪犯亲属给付的顾送款,监狱鼓励罪犯亲属采用银行实名转账至罪犯个人钱款账户的方式的要求。从2018年6月份起,服刑人员亲属汇(顾送)款须实名办理,非监管改造系统内登记的服刑人员亲属汇(顾送)款不予接收。
广东省河源监狱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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